修法重點: 房屋稅差別稅率根據自住與非自住區別,而累進稅率則根據擁有的房子數量進行計算
課徵期間:上一年7/1~當年6/30
納稅義務基準日:每年2月最後一天
申報變更房屋使用情形:開徵40日以前
台南市114年期房屋現值一定金額為1,526,900元,每年7/1重新計算後公告